问题 | 开发商赔付违约金怎么付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由于卖方(即出卖人)原因导致房产延期交付的情况下,卖方必须向买方交付违约金或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通过订立合同时约定,在一方违约时需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比例或价值的违约金;若未事先约定违约金数额,亦可共同商议一个因违约所产生的实际损失费用的计算方式。如合同中并无清晰规定违约金数额或相关损失费用的计算办法,此时就可参考自房产延期交付使用之日起至交付日为止,由相关主管部门对外公布或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同地段、同类房产进行评估所得出的租金标准作为参考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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