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处于待售状态能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购买之房产尚未正式交付使用之前欲提出退房申请,需遵循特定的程序和要求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而言,以下情况为购房者可寻求退房的基本条件:1.延迟交房:若开发商未能按照正常计划中的时间表如期完成房屋的建造工作,导致延期交付超过三个月,则购房者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房请求,且要求其双倍偿还定金或者支付相应的房款利息作为补偿。2.无产权证书:因开发商方面的因素影响,致买房人在合同约定期间未能获取房屋的产权证书,在此种情况下,购房者同样拥有合理的退房理由。3.开发商资质证件不齐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需具备所有必备的资质证明方可进行建筑工程及销售房产业务,因此,若发现开发商存在资格证书缺失等问题,那么与购房者所签署的商品房购买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合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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