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吵架要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前提是,当购房者与开发企业之间在购房协议上详细规定了退房标准时,买家便可根据合约条款要求发起退房申请。反之,若双方并未商定明确的退房准则,在以下特定情境下,购房者则有权提出退房申请:(1)若是开发商未能准时交付房屋,依据第二十六条相关法律法规,买方可采取解除购房合同并退房;(2)如开发商在没有履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基础就进行销售活动,即便在规定期限(起诉前)内仍无法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家亦可决定退房;(3)若开发商与买方签署的购房合同被判定为无效,包含但不仅限于开发商无权处置该房产或存在故意欺骗行为等,客户均有权作出退房决策;(4)倘若开发商未经允许擅自更改规划设计,使到房屋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度及朝向等方面产生重大改变,且对购买者的生活造成实际影响,购屋者有权利依法选择退出该交易;(5)鉴于无法从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得相应贷款支持,购房者同样拥有退房选项;(6)如果开发商在商定好的日期内仍未能获取房屋所有权证书,那么购买者也具备退房可能;(7)如房屋总面积差异超过3%,购买者可自主选择是否放弃购买此套住房;(8)若房屋主体构成出现严重质量问题以致无法顺利交付,或者即使交付使用之后,经过检验发现存在主体结构质量缺陷,购买者同样具有选择退房的权利;(9)对于那些由于房屋质量问题而对日常生活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环境来说,购买者有权决定是否退房;(10)最后一种退房情况基于这样一个事实:当开发商将出售的房屋转移至第三方或者将原有房屋再出售给另一批客户时,购买者亦享有主动选择退出这宗交易。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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