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土地纠纷哪个部门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房地产合同纠纷时,您拥有多种选择以实现问题的妥善解决。除了通过协商方式之外,您还可以采取调解、仲裁乃至诉讼等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中,协商是最优的解决途径之一,因为它能使合同当事人在平静和谐的气氛下,通过彼此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从而化解纠纷。若协商无法顺利进行,合同当事人亦可请求相应机构进行调解,例如一方向为国有企业,另一方则为公众个体,此时便可以向上级部门提出调解请求,该部门在公正无私的原则下,为化解矛盾做出努力,而非进行强制性的行政干预。在调解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同样有权求助于合同监管机构、仲裁协会、法庭等组织。
若协商与调解均无果,合同当事人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出现后达成的仲裁协定,向特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然而,若上述方案均不适用,此时合同当事人可以决定选择诉讼作为争议解决手段。在此情况下,若原有的房产合同未载明相关仲裁条款,且合同双方在争议爆发后亦未能就仲裁达成共识,合同当事人便得以将其主张诉诸法院,依靠法律途径寻求公正的裁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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