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铺租赁纠纷范围包括什么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商铺租赁合同方面的争议事宜,我们需要关注的关键焦点如下所述:首先,租赁房屋的所有权状况;其次,在租赁过程中,涉及到的装修维护事务;再者,租户的优先租赁特权问题;以及最后的关键环节,租赁协议的终止环节。以上法律规定摘自于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中明确指出了租赁合同的各项原则与要义。具体条款如下:根据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本质上是指由出租方将租赁标的物交付给承租方使用并收益,同时承租方则需支付相应租金的契约性约定。其次,结合第七百零四条说明,租赁合同通常应涵盖租赁物的基本信息(例如名称、数量、用途等),租赁周期、租金支付期及方式、租赁物养护等在内的全部内容。再次,依据第七百一十五条规定,如得到出租方的许可,承租方可对租赁物进行改良或增添其他附属设施,但若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对此进行改造或扩建,那么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有状态或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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