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纠纷诉讼书应如何写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地产产权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通常情况下,法律要求的时效长达三年,但其上限最高可达二十年。以下我们将详细阐述这三种不同类型的诉讼时效分别如何确定:
1.普遍时效:此项时效指法律对其他未作特殊规定的诉讼时效做出的规定,即诉讼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受损之日开始计算。倘若超过这一期限,人民法院将会对此类诉求宣布驳回。 2.独特时效:如果涉及到租赁款项支付方面的争议,那么相应的诉讼时效仅为一年。如过一年后仍未能解决相关问题,人民法院亦不再予以审理。 3.最长时效:自权益受侵害之日起的最长时效期限为二十年。也就是说,除非权利人不知晓或不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了侵害并向人民法院寻求救济,否则提起诉讼应在此二十年以内完成;若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因此,不论是一般的诉讼时效还是特别的诉讼时效,其起算时间都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理应知悉自身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然而,最长时效则是从权利实际受侵害时起算。 另外,对于经由行政复议程序处理的房地产纠纷案,其诉讼时效会缩短至十五日,自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计算;若是未经行政复议的房地产纠纷争端,诉讼时效则为三个月,自知晓作出的具体行政复议之日起开始计算。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因对行政处罚结果不满而提起的诉讼,相应的诉讼时效只有短短的三十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七条 民事主体因同一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民事主体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优先用于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