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开发商违约的赔偿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延期交付房产的违约金比率一般界定于1%-1‰之间。这些预定的违约金是以房产价款总额作为基数进行计算的,消费者并未因此遭受任何经济上的损失并不构成开发商免除本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的合理借口。对于那些已经预先约定好的延期交付房产的违约金,必须严格依法履行支付义务,除非开发商能够证明其确实存在导致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况。举例来说,地震、战争这类依据合同条款所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且开发商能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方,那么他们即可不必为逾期交房的事实负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逾期交付房产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并无清晰明确的协议,则应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监管部门公布或者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评定的购买者所购买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水平来决定其金额。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房产没有有效的免责情形,开发商需要承担商品房逾期交付的法律责任,其中涉及到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以及在特定条件下,达到一定期限时购房者可以解除合同的权利。在此情况下,一般会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于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支付条款以及购房者解除合同的条件进行明文约定,此时便应该严格遵守合同条款的约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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