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约后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房屋买卖协议中存有清楚明晰的违反条约规定义务条款,那么就应遵循这些条款之约定实行相关处置措施;反之,倘若并未约定此类条款或是被隐晦不明,相应的方当事人便可基于房地产商违约的具体行为表现,向其提出并索求各种违约赔偿责任,如:要求对方承担维修、重新制作、更换、退货、减收款项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若房地产商的违约行为已使合约目的难以达成,那么合约对方当事人有权解约该契约。然而,解约并不妨碍房地产商负担起违约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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