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庆新房质量问题找哪个单位鉴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待交房阶段,您可以寻求建设主管部门下设的质监站的帮助;而当该房产正式投入使用,满一年后,您就有权利向具有正规合法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鉴定。具体来说,1.对于房屋质量鉴定事宜,建议您直接联系本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单位(如建设局监理公司或者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所)。2.在当前的市场环境中,房屋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和设备的应用以及施工操作流程方面未能达到法律规定的质量标准,这也是目前最常发生并易引起争议的问题之一。对此类纠纷问题,如果尚未达到鉴定的严重性,可能需要由物业管理部门来展开鉴定工作。3.而房屋买受人所购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并且该问题已经通过修理等方式仍然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正常居住生活的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有权聘请专业机构对所涉房产进行验收检查并开展鉴定工作。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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