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构成恶意串通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房地产交易中的卖方在不知情或者未表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了一房二卖,这就被视为恶意行为。在此情况下,有效合同的签署方有权利要求卖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相应的房产给他们。而对于可撤销性合同以及无效合同的签订者来说,他们自知晓该事实之日起算,拥有为期一年的时间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申请,同时也有权要求卖方返还所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对应利息,并且卖方还需承担一笔数额不超过所支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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