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房屋诉讼后如何处理过户问题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当法院作出判决,致使房屋产权面临变更时,相关当事人必须依照产权证明文件以及法院裁定文书,以及原有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及集体所有权证明)等相关信息,按照程序前往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产权转移手续,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房屋过户流程。然而,如果在这个过程中,有关当事人没有积极配合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完成相关注册手续,新的房屋所有权人有权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得相关法律文书能够直接送达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最终实现新的房屋所有权人只需单方面携带上述所提到的文件便可以顺利地在房地产管理机构完成过户手续的目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需要办理有关财产证照转移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关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这是人民法院就办理产权过户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明文规定。如果当事人可以凭具有给付内容的裁判文书直接向登记部门申请办理过户,则该条规定就无从适用。而且,与当事人直接凭裁判文书申请办理过户相比,由作出裁判的人民法院向有关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运作模式,更能体现效率。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6 8: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