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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人原因能不能延期交房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交付房屋的期限发生延误,购买方应当首先采取催促措施,当经过了有效催促,并且在合理期限过后开发商仍然未能如期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时,购买方可提出解除合同的诉求。此外,购买方亦可向房地产开发商索取双方在合同中所达成的其他违约责任,如返还双倍定金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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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8:4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