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买受人如何起诉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可撤销与无效合同的相关事宜,根据现行规定,自知悉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撤销协议的签署方及其无效协议的涉案人员均有权申请诉讼或向特定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诉要求,借以撤消上述法律行为,同时,他们也享有权利要求卖方向其返还所有已经支付的款项以及由此生成的所有应得利息;并有权就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对方索取赔偿,赔额的上限不得超过实际支付购房款数额的两倍。
法律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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