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房主借人变更合同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住宅楼预售合同经由双方当事人签署或加盖公章后,即具备了法定的约束力及法律效力。由此便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契约在被签订的那一刻起便成为了有效的合同。而在法律层面上得到认可且合法有效的合同,自正式成立之始便亨有了当期的履行效力。然而,法律以及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需要完成审批、注册以及其他手续才能产生效力的情况,必须严格遵循这些条款进行操作。但对于那些尚未获得相应的住宅楼预售许可证便着手签订的预售合同,我们不能将其认定为有效的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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