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房二卖后怎么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判定房屋所有权归属时,首要考虑的因素是该房屋是否已經完成了登记手续。若已经完成了登记手续,那么依据法律规定,此类房屋将被归类为其登记注册者所有。反之,若尚未进行过任何形式的登记,我们便需要以支付大额或几乎全部购房款项之人为主权掌握者。最终,如若尚存争议且无法确定,则根据各位当事人所签署购房意向书的先后次序作为关键依据来判定房屋的主权归属。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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