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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房二卖能善意取得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并不适用善意取得原则。所谓善意取得,即是指受让方将财产所有权作为主要目的、无任何恶意且在合理、等值条件下接收并实际拥有相关财产。即便出让人不具备转移所有权的真实权利,但是若受让方是基于对相关的登记手续具有充分信任而从事交易活动,那么法律即会默认其为善意行为,从而需对其由此所得的财产权益给予相应的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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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4:2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