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阳一房二卖如何处理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际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一房两卖的现象。在此情况下,作为购房者,您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赔偿损失的诉求,或者选择撤销合同,返还所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此外,如果这个买房行为对您造成了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您甚至还可以进一步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其实际支付金额一倍的赔偿责任。特别是针对商品房这种特殊商品类型,一旦买卖合同达成并签署之后,若卖方再次将同一套房产出售给他人,且此举直接导致了本应实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宗旨无法实现的话,则对于无法获得收购买房者来说,他们有权请求取消合同、归还已支付的所有购房款项及其利息、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同时还可以主张向卖方追究不超过已付款项一倍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支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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