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一房二卖怎么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房地产交易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一房二卖”的情形——指出卖方采取先抑后扬或者同时签订两份买卖合同的方式,将同一所特别指定的房产出售给两位买受人。而这一行为导致的相应法律后果为:对于未能成功获得房产所有权的众多购房者来说,出卖方理应对他们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包括进行合理范围内的民事经济损失赔偿等措施;而如果涉及金额较大且情节严重的情况下,则可能需要依据相关刑法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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