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定金后悔如何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缴纳了订金后,购房者仍可选择解除房屋购买合同。在此情况下,若系因购房者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那么购房者便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丧失索回所缴订金的权利,同时可能遭受支付违约金等经济损失。然而,如若售房者未能依照合同条款予以执行以及售房者本身存在欺诈和虚假陈述的行为,购房者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卖方主张退还双倍订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违约金与定金竞合时的责任】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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