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者和开发商发生纠纷怎么维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对无产权房屋产生的纠纷时,我们可以采取多种途径进行解决,包括双方协商、调解处理、仲裁介入、行政权干预以及司法诉讼等多种方式。首先是协商处理,这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共识基础上的解决方式;其次是调解处理,当买卖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纠葛时,可以由一方提出申请,并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权利机构的引导下,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双方基于有关商品房销售法规及政策规定,互相理解体谅,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从而有效地化解购房纠纷问题。再者是仲裁处理,这是一种仲裁机制,也被称为公断,即买卖双方在争议出现前或是出现后,自愿达成协议,将争议交由仲裁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行政规章制度作出准确而公正的裁决,使得各方都必须遵守此项裁决结果。然后是行政权干预,在此过程中,如果购房纠纷经过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等部门调解无效或者经达成协议后又再次发生纠纷的情况,或者是购房纠纷当事人直接向行政部门投诉,请求其进行处理的情况,那么就属于行政权干预的范畴。最后是司法诉讼处理,它是由代表国家的人民法院在纠纷的各方当事人与其它诉讼参与者共同参与的情况下来进行的一种处理购房纠纷的路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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