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桂林购房合同纠纷调解找哪个部门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的过程中,出现争端和纠纷是极为普遍且不容忽视的现象。然而,作为消费者,许多人都对此感到困惑,不知如何选择合适的途径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针对这一问题,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购房纠纷的正确处理方式以及应当寻找何种部门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当涉及到房产交易中的争议需要通过民事诉讼解决时,其管辖权通常归属于当地的人民法院。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涉及到房产买卖契约方面的纷争,则应属于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范围内。因此,识别并明确争议的种类和性质,从而选择适当的管辖部门显得尤为关键。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基层人民法院拥有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力,除非民诉法另有特殊规定。换句话说,对于普通居民之间因普通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纠纷,均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另外,对于针对个人提起的民商事诉讼,根据民诉法的相关规定,应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常驻地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在这里,我们需进一步说明的是,对于公民间的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理论上应由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然而,由于房屋交易合同纠纷的特殊性,不应简单套用一般的管辖原则,而是应当遵循人民法院的专属管辖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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