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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和开发商有纠纷可以退房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以下为几种开发商构成违约从而导致买受人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协议的情形:首先是延迟交房,若开发商未能在预定日期后的三个月之内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则买受人可视作开发商违约,有权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协议,同时要求开发商承担双倍退还定金或者赔偿房款利息的责任;其次,若因开发商方面的原因使得买受人在合约规定的期限内仍然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在此前提下买受人拥有此种退房权利;再者,开发商在开始建筑和销售房屋前必须具备所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倘若证件缺失或存在缺漏之处,均可视为开发商违规操作,此时与买受人为之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也随之失去法律效力;第四点是关于面积差异问题,若交房时房屋实际测量面积与原协议中隐含预估的面积差距较大,且其绝对差额已超越了法定标准(即3%),那么买受人便可行使退房权利,并同时要求开发商补偿利息损失;最后,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出现严重问题,包括地基沉降超出许可范围,钢筋混凝土结构变形严重,砖石结构强度不足以支撑正常使用等等,如经专业检测机构检验确定为质量缺陷者,买受人同样有权按照相关规定解除房屋买卖协议。若开发商未经买受人书面同意擅自修改房屋设计中的各项参数,无论涉及户型、朝向还是面积大小等方面,买受人均有权根据房屋买卖协议中的条款来寻求退房解决之道。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十九条
?按套(单元)计价的现售房屋,当事人对现售房屋实地勘察后可以在合同中直接约定总价款。
??按套(单元)计价的预售房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合同中附所售房屋的平面图。平面图应当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房屋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一致,相关尺寸也在约定的误差范围内,维持总价款不变;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买受人可以退房或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重新约定总价款。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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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21:0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