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房屋质量问题应找哪个部门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针对房屋质量问题的投诉部门如下:购房人可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进行反馈。在购房签署合同时,应严格参照相关合约条款,对比若房屋发生质量问题是否符合权责赔偿规定。对于由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严重不达标导致无法交付使用,或者经过权威机构检测确认交付出售的房屋质量确实存在问题的情况下,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按照合规程序修复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民法典》
第六百一十七条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第八百条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17:1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