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质量问题应该找谁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购买房产过程中,如果发现自身所购房产存在质量问题时,您可以严格依据签署的购房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对比确认所出现质量问题与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是否相符。然后按照合同的约定,您有权要求相应的房地产开发商对受损的部分加以合法修复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其次,当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未能达到合同规定标准而无法按时交付或即使已经交付使用但经过相关机构核验后,仍然被确定为符合规范时,作为购买人,您具有行使解除购房合同权利的资格,从而实现退房的目的。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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