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纠纷算什么案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关房地产所有权争议的法律诉求之诉讼事务,其性质主要归类为民事诉讼范畴。在此,我将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此类诉讼程序的相关内容:首先,作为诉讼的产生方,原告需向司法机构正式递交状告被告的民事起诉书,同时应根据被告数量的增多而相应地提交新副本;此外,还可采取口头方式提出诉讼请求。其次,自接到诉状或者口头的申诉请求起的七日内,司法机关会对相关情况进行深入详尽的研判。经过仔细审核得出结论,确信符合起诉规定的,将在此时限内予以立案并尽快通知对应的各方当事人;若判定不满足起诉要求,同样需要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裁定,且需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知晓。紧接着的第九条法令规定,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的十五日内有义务向法院提交针对原告的答辩状,人民法院也应在答辩状提交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到原告手中。再次,经过细致的调查取证并在充分了解事实后,人民法院将依法组建合议庭并向双方当事人通告相关情况。最后,进入审判环节。在确定审判日期后,司法机构将在开庭三日前将开庭的具体信息通知到所有当事人与诉讼参与者。若案件属于公开审理的类型,院方还须提前公告当事人姓名、本次审判对象以及开庭的具体日期及地点等细节。这就是基本的房地产所有权争议的司法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五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并制作笔录。 人民法院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时,应当根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确定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交附带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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