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纠纷属于什么权利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涉及房产的产权纷争通常以民事权利问题的性质呈现,在此类纠纷中,争议焦点往往集中于房屋、土地的所有权及其经营管理权限在不同主体之间的分配,以及财产使用的具体权益等方面。对于房产纠纷,当事方可以选择通过友好协商寻求问题的解决之道,此外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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