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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铺认筹算不算合同纠纷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商品房认购书,乃是指在交易双方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前,就已达成买卖共识并签署的书面文件。它以图文并茂的形式详细说明了相关部门对于商品房买卖的初步确认,是保障双发利益最直接且有力的手段。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款之规定,认购书须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中有关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必要要素,同时若卖方已经按照约定收取了购买价款,那么该协议等于被正式赋予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然而,第四条款也明确指出,若因一方人为因素无法签订完整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应遵循定金罚则;而如果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的特殊情况,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没能最终签订下来,卖方需无条件退回买方定金。结合上述条款可以得出,在特定情形下,认购书实际上具有相当大的法律约束力与执行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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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5: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