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楼卖房纠纷怎么处理最好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探讨如何解决二手房屋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那就是,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所涉及到众多当事人,他们将对合同中存在异议和矛盾的部分进行深入的讨论和协商,最终达成共识,以形成一份符合实际情况的文本。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将不仅修改,而且还有可能删减和增加原二手房屋买卖合同中未曾预见到或规定的条款和内容。而所有这些变化和新增内容,都必须得到全案参与各方的共同认可和遵守,也只有这样,才能够确保每个人的权益得以充分保障。因此,二手房屋买卖纠纷的协商处理,可以被视为一个重新调整现有合同体系的过程,即放弃先前的谈判结果,通过进一步的协商与沟通,最终达成更加公正合理的协议,进而签署新合同。这种处理方式的优势在于,它有效降低了各方的谈判成本,并且有利于尽快化解纠纷,对于实现良好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实际操作中并非总是如此顺利。一旦协商无果,二手房屋买卖的相关当事人便不得不转向法律手段,寻求法院的帮助。此时,法院将会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已经签订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这三大原则性文件作为其裁决二手房屋买卖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通常情况下,只要不存在诸如欺诈、威胁等特定情形,法院一定会秉持尊重已有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并针对相关问题作出合理的判决。这不仅是维护司法权威和判断力的必然倾向,更为关键的是,它有助于保障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
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担保权人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二年内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由此可见,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的事实诉讼时效有四年。反面解释:如果担保物权人在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的诉讼时效结束后二年以后行使担保物权的,人民法院将不予以支持。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关键是如何理解“不动产纠纷”。不动产纠纷,应当指不动产买卖、不动产抵押、不动产确权、不动产征用和不动产侵权纠纷,该类纠纷案件应当适用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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