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权登记纠纷都有哪些案件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房地产物权涵盖了所有权、用益物权以及担保物权等多个方面,因此在涉及房产权利纷争的问题上,我们通常会看到所有权之争、用益物权之争以及担保物权之争这三种主要类型。所谓“物权”,即指对某一特定贵重物品所享有的法律权利,其具体客体既包含有形的动产也包括无形的不动产。而值得我们留意的是,房屋作为涵盖动产与不动产双重属性的重要不动产形式,导致涉及住房权属纠纷的现象也极为普遍。若相关方在此领域遇到权益侵害难题或出现产权争端,他们有权通过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来寻求公正解决之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五条 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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