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个人所得税是买方交还是卖方交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二手房交易中,个人所得税收取通常由卖方承担,其税率依据交易金额的大小划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若交易总额超過一定数额,则按交易总额的1%进行征收; 第二,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即自住房屋已使用满五年并为家庭唯一居住场所时,将按两次交易差额的20%来收取。 在此基础上,以下几种费用可被看做个人所得税的抵扣项目: 住房装修成本、房贷利息、手续费以及公证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满足所有权转移时间超过五年且为家庭唯一居住房产的特殊情形而言,个税应予豁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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