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和开发商的纠纷哪个部门协调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决在购房过程中所出现的地产纠纷,我们可采用多种途径来解决,如通过协商、调节、仲裁乃至行政和司法诉讼等方式。首先就要提到协商解决这一方式。所谓协商解决,即是双方当事人在达成一致意见之后解决问题。其次是调解解决,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时,买方与卖方可以按照其中一方的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消委会或其他相关组织部门的协助之下,借助其说服、教育的力量,促使双方当事人根据关于商品房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互相理解,达成和解协议,进而使购房纠纷得以尽快妥善的解决。再者便是仲裁解决,仲裁也称之为公正裁决,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买卖双方可以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的法规予以裁决。此外,行政解决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当商品房销售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及其相关部门在调解无果或达成协议后,若当事人再次反悔产生纠纷,或是直接到行政部门投诉,由其针对此纠纷进行处理,这种情况则属于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方式。最后就是诉讼解决。当涉及到购房纠纷时,人们通常会寻求人民法院的帮助,在纠纷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之下,依靠审判程序来解决购房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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