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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买房的订金可以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深圳购买房产时所支付的定金能否予以退还呢?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在完成交易并交割之后仍保留有定金,则需要返还给购房者,但是,如因购房者违约而造成的解约,则定金不予退还。
然而,如果明确表示购房者会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或出现了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以及由于政策变化引起的合同内容变更问题,导致双方无法就协议及补充协议达成协商一致意见从而解除合同的,此时发生的解约并不基于任一方的过失,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退还定金;反之,如果卖方存在违约,即违约行为的过错在于卖家,由此构成的解约会使得购房者有权获得双倍退还的定金赔偿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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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7:1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