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缴纳订金之后,倘若买方无意继续履行购销合约,此时订金的处理方式就會分为二种情况:
(1)若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解除了原定的业务合同,那么预先收取订金的另一方理应将所收之款项予以退还;
(2)然而倘若收受订金的一方并不希望解除该项合同时,但缴纳订金的买方却明确表示不再愿意购置此商品,这即构成了合同违约行为。在此情况下,收取订金的一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对落下的款项不予退还,或者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索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在原有订金额度范围内退还部分款项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