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怎么退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买方在决定退房时,需首先以书面形式通告开发商,可以选择使用邮寄挂号件、发送传真或者电话联系等多元化手段来表达其意愿。若退房的原因主要归咎于开发商的责任范畴,那么相应的赔偿费用则必须由开发商全权负责。
其中,赔偿范围需涵盖相关利息(例如贷款利息)、首付款存款利息以及各种税费,当然前提是买卖合同中有约定的退房赔偿措施。倘若因为买方提交的贷款申请未能获得审批,亦或是买卖双方在付款方式上无法达成共识等人为因素而引发的退房行为,开发商均不需要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相关程序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完成,当买方提出退房需求之后的第十五个自然日内,开发商就必须确保将买方已支付的所有房产款项悉数退还给对方,并且负责全面办理转按揭手续,帮助买方与贷款银行解除(或终止)原有的合同关系。在此期间,除非上述手续或者相关文件得到签署,否则开发商需暂时充当买方角色,负责按照每月标准向贷款银行支付需要支付的本金和利息。 3、开发商必须尽早退还所涉款项,买方发出退房通知之后,开发商务必尽快将所有房产买款项全额退还,并且负责妥善完成公积金管理机构或者贷款银行的还款手续。如遇特殊情况而发生困难无法成功办理前述事项,从买方发出退房通知的那一刻起算,直至买方最终收到全部房产款项为止,这段时间里每日所需支付的违约金即按照总房款的千分之一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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