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定金合适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不动产买卖的谈判中,通常无需预先支付定金。定金,实质上是指合同双方为了确保债务得以履行,通过协议规定由其中的一方提前交付一定金额的钱款来设立担保。
至于是否设定定金以及定金的具体数额则取决于买卖双方自行协商确定,然而在此种情况下,韦氏的限定额度即累计的最大定金额不能超越主合同标的额的20%。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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