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交的定金可以全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购房过程中的定金交付与退还,实际上存在多种可能性,需要结合所签署的购房合同中的各项细则进行细致考量。在未出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前提下,定金通常无法退还。是否应向已支付者返还已付房屋定金的决定因素主要在于买卖双方于购房合同中所达成的约定。普遍而言,定金的目的在于保障买卖双方严格遵守合同义务,如果未曾违反合同条款,那么定金是无法予以退还的。
然而,详细的退还规定还需参照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若卖方在签订合同之后有意反悔并拒绝出售房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之规定,卖方应当以双倍金额返还您所支付的定金作为补偿。倘若因非人为因素以及双方当事人皆无过错的原因,导致合同未能顺利签订,卖方则应该向买方返还其所支付的定金。 另外如购房合同时可能包含一些特殊条款,专门针对特定情形下定金的退还事宜作出规定。例如,当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是相关产权证明存在瑕疵时,买方有权请求卖方退还所支付的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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