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定金和中介费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消费者支付了定金却意图放弃购买房产,或许无法取回交纳的定金以及中介费用;
2、如果由于购买者自身缘故导致房屋买卖业务未能实现圆满完成,那么所需承担的中介费用也将由购买者自己承担,然而这其中包含的中介费用并无退还之可能; 3、买方在签署任何协议之前所交纳的定金,即是为了确保签署正式合同而进行的定金支付行为。通常情况下,我们在拟定认购书或者意向书之际便会约定定金作为签订正式合同的重要保障。此类定金即为“立约定金”。若因某一方的过失使得未能正式签订房地产商品买卖合同的话,便应依照定金罚则来处理相应事宜。换句话说,假设某个购买者已交纳定金但最终决定放弃购买该房产,那么卖方可以无需退还其原先交纳的定金,无论是否涉及到中介服务的参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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