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定金给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购房之定金具有可退还性质。在实际完成交付定金的行为之后,定金合同便正式建立,其主要功能便是担保合同的顺利签订、执行以及可能出现的解除等情况。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之具体要求,倘若双方都能按照所约定内容认真履行各自义务,那么定金应被用于抵扣相应的房款支付或者直接退还给对方; 然而若收受定金的一方未能按时履行承诺造成违约,则需要将此定金双倍返还给另一方;而对于给付定金的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其所支付的定金便成为赔偿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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