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的定金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房屋买卖方面,订金的支付额度不得超出房屋整体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在此基础之上,当事方能够在协议中自行协商并确立,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订金作为其在未来债权中的担保。预定条款在实质性地收到订金后即刻生效。订金的具体金额是由双方自行商定确定的;
然而需注意的是,订金总额不得逾越主债务合同标的金额的百分之二十,超额部分并不具有订金的法律效力。在实际交付过程中,如果收到的订金款项多于或少于原来商定的金额,则将被视为对原有订金金额的变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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