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半年后降价了能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在大多数情况下,买卖房屋后若买主发现所购房子价格有所下跌,他们并无权利主动要求取消购房合同,唯一可行的选择就是坚持履行该项约定。须知房屋买卖契约是一种必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双方当事人需具备相应资格,且合同的内容也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不得触犯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条款。因此,当购房者与发展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这份协议便立即产生了效力并且得到法律保护。概括而言,购房者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不应借助房价下滑这挡箭牌来寻求开发商退还购房款的机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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