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虚开抵扣税款发票既遂,如何追究其刑事责任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凡犯下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行为人,皆要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其具体处罚方式如下: 对初次犯罪、情节轻微的当事人,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同时科以罚金额度在人民币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 然而若涉案金额较大且具有其他严重违法情节的,则应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同时科以罚款金额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 倘若虚开的税款数额庞大或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形,那么便需对此类罪犯施与更严酷的惩罚,包括但不限于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同时科以罚款金额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或者实行没收财产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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