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房产证说有经济纠纷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协商处理是处理纷争的首选方式。其核心在于双方当事人在相互尊重、平等、自愿的原则下,通过友好协商、互相体谅与宽容来达成调解协议,以此来化解争议。
(2)仲裁也是解决争议的有效途径之一。当争议发生后,当事人们如果事先或之后签署了仲裁协议或含有仲裁条款的合约时,他们就有权依据该规定向仲裁机构递交申请,然后由仲裁机构依据法律进行审理、出具裁决书,同时,双方当事人还需自觉遵守生效的裁决结果,否则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使争议得到妥善解决。 (3)对于较为严重的争议,通常会选择通过诉讼手段予以解决。这意味着争议一方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再由法院经过仔细审理,最终作出判决或裁定,最后便需要双方按照这份已经产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书进行自觉履行,如果其中一方未能履行,那么另一方便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从而达到解决争议的目的。 (4)关于权利人和相关利益者对不动产登记簿所载事项有疑虑时,他们有权提起更正登记申请。在产权人对此存在反对意见的情况下,享有相关权益或利益的其他人可以提起异议登记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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