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需要谅解书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行为人因饮酒过量而操控驾驶机动车发生追尾他车事故,尽管并无涉及到人身伤害,通常情况下并不需要书写谅解书。
这是由于在这种特殊情况之下,即便未导致人员伤亡,行为人也可能被定性为交通肇事罪,从而仅需承担相应的醉驾犯罪所带来的刑事责任。 因此,这样的刑事案件与事故受害者之间并无直接关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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