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法院在哪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权问题,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论原告诉讼请求为何,当诉讼当事人选择诉讼管辖时,其最优选项通常为被告在本地或合同在实际履行中的地点的所在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然而,如果双方诉讼当事人能够以书面形式在不逾越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范围限制的情况下达成一致协议的话,他们亦可选择包括被告本地、合同实际履行地、合同拟订地、原告本地以及标的物所在地等在内的、与争议事件具有实质性直接关联性的地点所在的地方人民法院作为案件的审理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