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迟办有什么后果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及变动须经过严格的登记程序方可生效。也就是说,不动产所有权并非基于事实占有的理据,而必须通过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来予以确认。因此,若未能及时办理或尚未办理房产证书,便无异于表示尚未进行正式的不动产登记,这也意味着购房者尚无法认定为该物业的法律实质所有人。只有当购买方成功取得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之后,他们才能被视为真正意义上的房产所有者,从而可行使占有、使用、收益以及处分等各项物权权益。关于推迟办理房产证的潜在风险,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动产物权的确立与变更均需依照登记原则,未经登记则表明尚未有任何事实性的变动记录,这样就有可能引发卖家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回顾往昔的房地产登记历史,我们发现如若在过程中发生文件丢失,且开发商已经撤出房地产市场,那么要想补充这些缺失的资料将变得非常困难,进而也增大了后期办理房产证的难度。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期间如若要出让房地产,因未办妥房产证书导致无法实现交易;即便是购房者已经完成了房产证书的申领,但如若其持有的房产证书有效期不足五年的话,仍然需要承担全额的营业税,从而使得产权转让的税费相应大幅提高,这无疑将直接影响到房屋卖出的实际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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