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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产有遗嘱怎么过户
分类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1.对于已通过公证程序订立的遗嘱,遗嘱继承人们需携带经公正后的遗嘱、受赠人的不动产登记证书以及各类必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件)与确实的死亡证明等文件,到达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即可完成相关手续。2.若为普通形式的遗嘱,需得到其他合法继承人的认可并共同签署公证书或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办理产权变更事宜。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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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3:0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