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虚假广告可以要求退房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的承诺与实际情况存在严重不符或失实、不合规之处,可能会对购房者做出购房决策及最终房价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那么购房者在这种情况下有权选择要求取消交易合同。对于那些关于开发商即将售出商品住宅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的说明和承诺,倘若其表述清晰明了并且具有约束力,且对于购房者决定是否签订合同以及房价的最终确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则应将这些内容视为合同条款的一部分;而当开发商未能如约履行此类合约规定之时,便应对此负有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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