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销售虚假宣传如何赔偿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卖方所提出的广告宣传内容与实际相背离并具备违约性质的情况下,买方有权申诉违约责任,向卖方索求双倍回复订金的补偿。倘若因卖方的广告宣传产生了经济方面的损失,买方可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若卖方在卖房过程中有欺诈行为,蓄意向买方隐瞒或谎报与房屋有关的重要信息以骗取买方的财富,从而触犯诈骗罪行的规定,卖方将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所谓“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领域内,卖方通过各种广告宣传手段或其他形式传播虚假、引人误解的产品或服务信息,从而误导顾客或消费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 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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