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等级评定后如何进行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人身伤害受害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完成之后,通常会涉及到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用、误工补偿、陪护人员的照料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等等。
然而,对于每一个个体的具体赔偿额度需要依据其所受伤残等级、事故责任认定的比例以及受害者的经济收入状况等多重因素来综合性地进行测算和评估。 例如,在残疾赔偿金的认定上,法律明确规定应参照受害者因伤残而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并以受理诉讼的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从定残之日开始,按照一定的年限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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