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赔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房产纠纷-二手房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逾期交房,乃是指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商品房购买协议所限定的时间范畴内向购得房产的人,提供与该协议及国家规定相互吻合的住房的行为。在此过程中,当事人若以己方所设定的违约金金额过高作为依据,申请对其进行削减时,应依照违约金超越造成的亏损额达到30%这一标准,依法适度进行调整;而当一方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约定过低,不能够弥补实际产生的损失为理由,要求进一步提高的情况下,应当按照违约事项导致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大小来确定具体的违约金数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由此来确定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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